作工異象 一
約翰為耶穌作了七年的工作,到耶穌來的時候他把路已經鋪好了,在這以先,各處都聽他所傳的天國的福音,猶太全地遍滿他所傳的福音,他們都稱他為先知。當時希律王想殺約翰又不敢殺,因為約翰在眾百姓中威望很高,殺了約翰,他害怕眾百姓反對他。約翰作的工在眾百姓當中有根基了,猶太人都信服他,他為耶穌鋪路七年,直到耶穌開始盡職分,所以,他是先知中最大的一個。他下到監裡之後,耶穌才開始正式作工,在約翰以先沒有一個先知是為神鋪路的,因為在耶穌以先並沒有神道成肉身的先例,所以,到約翰為止的先知,只有約翰是為神所道成的肉身鋪路的先知,這樣,約翰就成了舊約到新約中最大的先知了。約翰在耶穌受浸前七年開始廣傳天國福音,他作的工作在人來看大於後來耶穌的作工,但不管怎麼樣,他只是一個先知。他作工、說話也不進聖殿,而是在聖殿以外的各鄉村,當然,是在猶太民中間,尤其是在那些貧苦的猶太民中間,他很少接觸上層社會的人物,只是在猶太平民中廣傳福音來為主耶穌預備合適的人選,預備合適的作工之地。有了他這樣一位鋪路的先知,主耶穌來了就可以直接開展他的十字架道路。神道成肉身作工不用作選人的工作,也不用自己親自尋找人或尋找他的作工之地,他來了不作這工作,在這以先早有合適的人來為他預備了。在耶穌作工之前,約翰把這工作早已都作好了,因為道成肉身的神來了作工,就是直接作他的工作在那些早已等待他的人身上。他來了不是來搞人的整頓工作,他只是來盡他當盡的職分,其餘的事與他毫無關係。約翰來了就是從聖殿裡、從猶太民中帶出一班接受天國福音的人,好作為主耶穌作工的對象。約翰作了七年的工,也就是傳了七年的天國福音,在他作工期間他所行的神蹟並不是很多,因為他的工作就是鋪路,是作預備的工作,在這工作以外的、耶穌要作的工作與他毫無關係,他只是讓人認罪,讓人悔改,給人受浸,讓人因而得救。雖然他作了新的工作,也開闢了前人未走過的路,但他僅僅是為耶穌鋪路的,他僅僅是一個作準備工作的先知,他並不能代替耶穌的工作。雖然耶穌並不是第一個傳講天國福音的人,而且是接續約翰踩出來的路的,但他的工作無人能代替,他所作的工作大過約翰。他不能自己預備自己的道路,他作的工作是直接代表神的。所以,不管約翰作了幾年的工,他仍是一個先知,仍是一個鋪路的。耶穌作了三年的工作超過約翰作的七年的工作,因為他們作的工作的實質並不一樣。耶穌開始盡職分的時候也就是約翰的工作結束的時候,這時,約翰所預備的人、所預備的地方已足夠主耶穌使用,也足夠主耶穌開展三年的工作了,所以,約翰的工作剛作好,主耶穌就出來正式開始作工了,約翰所說的那些話就都廢去了,因為他作的工作只是為了過渡,並不是能帶領人有更新的長進的生命之言,他說的話畢竟是暫時有用的。
耶穌作的工作也不是超然的工作,也是有過程的,一切都是按着事物的正常規律發展的。耶穌到最終半年期間,他知道了自己確實就是來作這步工作的,而且知道他是來釘十字架的,在他釘十字架以前,他一直禱告父神,就如客西馬尼園的三次禱告。耶穌受浸之後盡職分是三年半,正式作工是兩年半,開始的一年中,有撒但的控告,有人的攪擾,還有人的試探,他一邊作工一邊勝過不少試探。到末了半年,也就是他快釘十字架了,從彼得的口裡說出他是永生神的兒子,是基督,此時,他的工作才為人所知,他的身份才公開。在這以後,耶穌告訴他的門徒他要為人釘十字架,三天以後復活,他是來完成救贖工作的,他就是救世主。他是在最終的半年中才公開他的身份與他要作的工作的,這也是神的時候,工作就該這麼作。耶穌當時作工有一部分工作是根據舊約聖經,或者耶和華律法時代的說話、摩西的律法,藉着這些作了一部分工。當時他在會堂裡講道、教訓人,以舊約先知預言來教訓那些以他為敵的法利賽人,以聖經的話來揭示他們的悖逆,以此來定他們的罪。因為他們都厭憎耶穌所作的,尤其是耶穌的許多工作不是按着聖經裡的律法去作,而且他的教訓又高於他們的言語,甚至高於聖經先知的預言。耶穌作的工作只是為了救贖、釘十字架,所以,他不必說更多的話來征服任何人,他教訓人有很多都是引用聖經裡的話,他作工作即使不出聖經也能將釘十字架的工作完成,他作的工作不是話語的工作,不是為了征服人類,而是為了救贖人類,他只作人類的贖罪祭,並不作人類話語的源泉。他不是作外邦的工作——將人征服,而是作釘十字架的工作,是在相信有神的人中間作工。即使他作工是在聖經的基礎上作,以古先知的預言來定罪法利賽人,這樣也足可以完成釘十字架的工作。現在若是還在聖經古先知預言的基礎上作工就不能把你們征服,因為舊約根本沒記載你們中國人的悖逆與罪孽,沒有你們那罪惡的歷史,所以,若仍在聖經裡徘徊,你們任何時候都不能服氣。聖經裡記載的有限的以色列人的歷史,根本不夠定你們是惡是善,不夠審判你們。你們說,我按着以色列人的歷史來審判你們,你們能像今天一樣跟隨嗎?你們的難辦你們自己清楚嗎?這步若不說話就不能完成征服的工作,因我不是來釘十字架的,所以,我得在聖經以外來說話,以便征服你們。耶穌作的工作只不過比聖經舊約更高一步,以這來開展一個時代,帶領一個時代。為什麼他說「我來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」呢?但在他作的工作中有許多跟舊約以色列人所實行的律法、所守的誡命不一樣,因他不是來守律法,而是要成全律法。在成全的過程中包括許多實際的東西,他作得更現實、更實際,而且活了,不是死守規條。以色列人不是守安息日嗎?到耶穌那時他就不守安息日了,因為他說人子就是安息日的主,安息日的主來了,他願意怎麼作就怎麼作,他是要成全舊約律法的,也是來改變律法的。今天所作的完全根據現在作,但仍是在律法時代耶和華工作的基礎上的,並不是超越這些範圍,像人當警戒口舌,不犯淫亂罪,這不也是舊約律法嗎?現在對你們的要求就不僅僅限制在十條誡命中了,乃是比以前更高的誡命、更高的律法,並不是把那個廢去了,因為每步工作都是在前步工作的基礎上作的。當時耶和華在以色列作的,如要求人獻祭、孝敬父母、不可拜偶像、不打人、不罵人、不犯姦淫罪、不抽煙、不喝酒、不吃死物、不喝血,到現在你們不也在這些基礎上實行嗎?在以前的基礎上作到現在,雖然以前的律法不提了,對你又有了新的要求,但這些律法並不是廢去了,乃是拔高了,說廢去了就是時代老舊了,但有一部分誡命你永遠也得守着。以往的誡命人已經實行出來了,已經成為人的所是了,就如不抽煙、不喝酒等等,這些就不需要再特別強調了,在這個基礎上再根據你們現在的需要、根據你們的身量、根據現在所作的工作再定新的誡命。頒布新時代的誡命,並不是把舊時代的誡命廢去,乃是在這基礎上拔高了,讓人做得更完全了,更實際了。若是現在對你們所要求的僅限於守住誡命、守住舊約律法,讓你們做的都是與以色列人一樣的,甚至還要求你們背誦耶和華所定的律法,那你們根本就不可能有變化。只守住有限的幾條誡命或記住無數條律法,你們的舊性仍是根深蒂固,沒法挖出來,那樣你們只能是越來越墮落,你們誰也不會順服下來的。就是說,簡單的幾條誡命或無數條律法並不能幫助你們認識耶和華的作為,你們與以色列民並不相同,他們守律法、背誡命就能看見耶和華的作為,也能對耶和華忠心無二,而你們根本達不到,就幾條舊約時代的誡命不僅不能使你們將心交出來,不僅不能成為你們的保護,反而會將你們放鬆墮落陰間的。因為我作的是征服的工作,是專對着你們的悖逆與舊性來的,就耶和華與耶穌的善言善語遠遠比不上今天這嚴厲的審判之語,沒有這嚴厲之語根本不能將你們這些悖逆了幾千年的「專家」征服,舊約律法在你們身上早就失去效力了,今天的審判遠遠超過那時律法的威力,你們最適應的還是審判,不是一點點律法的約束,因你們不是起初的人類而是敗壞了幾千年的人類了。現在要求人達到的都是根據今天人的實際情形,今天人的素質、實際身量來要求的,不是讓你守規條,都是為了達到讓你的舊性能有變化,讓你的觀念都能放下。你說誡命是不是規條?可以說是對人的正常要求,並不是讓你守規條,就像不讓你抽煙,這是規條嗎?這不是規條!是按正常人性要求的,不是規條,而是給全人類規定的。現在所定的十幾條誡命那也不是規條,那屬於達到正常人性該有的,是因以前人都沒有,人並不知道,現在要求人達到,並不屬於規條。律法並不就是代表規條,我所說的規條是指儀式、形式或人偏謬的實行法,是於人無益的條條框框,並不是對人有益的,是無意義的作法,這才是標準的規條,這些規條得廢除,因對人無益處,而對人有益處的務必得實行。
——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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