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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當讀到馬太福音7章22至23節:「當那日,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『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』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: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』」我心裡就總有一絲不解和擔憂:這些話如果是主對那些不信主的人,或者信主後又離主而去的人說的,還可以理解,可主明明是在定罪那些奉主的名傳道、作工的人啊,這究竟是為什麼呢?主為什麼要這樣說?主的心意又是什麼呢?想想自己信主這些年一直熱衷於為主傳道作工、在教會裡事奉,那我所做的一切是否合主的心意呢?我是否會被主定為作惡的人呢?究竟怎樣才能得到主的稱許?我思索了許久,也查找了許多屬靈書籍卻沒有找到準確的答案,我心裡很迷茫,一直在尋求著……

為主勞苦作工能進天國嗎?
 

一天,主內好友蘇晴打來電話,說她表姐來了,她表姐是一個講道人,對聖經章節領受純正,講的道很有亮光,邀請我也過去聽聽。我很高興,琢磨著蘇晴表姐既然熟讀聖經,明白的也多,又常年在外作工講道,興許能解答我的問題。

約定那天,我見到了蘇晴的表姐宋姊妹,並把自己的困惑說了出來。宋姊妹說:「感謝主,咱們信主的人都認為只要為主勞苦作工、撇棄花費,這就能蒙主稱許,得到主的祝福,等主來的時候就有資格被提進天國了。所以當看到主定罪那些奉主的名傳道、奉主的名趕鬼的人是作惡的人時,心裡就困惑不解。咱們之所以有這個困惑,主要就是對外表勞苦作工、撇棄花費的人是否是蒙主稱許的人不明白,關於這個問題我先讀一段神的話吧。

『聖經裡主耶穌說:「當那日,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『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』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: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』」為什麼主耶穌說這話?那些奉主的名醫病趕鬼、奉主的名傳道跑路的人為什麼成了作惡的人了?這些作惡的人是哪些人哪?是那些不信神的人嗎?這些人都相信神,跟隨神,也為神撇棄花費,也盡上了自己的本分,但是盡本分沒有忠心,沒有見證,成了作惡了,所以主耶穌就說:「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」

衡量人的所做所行是善是惡的標準是什麼?就是看你心思所想的、所流露出來的、所行出來的有沒有實行真理的見證,有沒有活出真理實際的見證。你沒有這樣的實際,沒有這樣的活出,那無疑你就是作惡的人。作惡的人在神那兒怎麼看?就是你心思所想的、你外表做出來的不是在為神作見證,不是在羞辱撒但、打敗撒但,而是在羞辱神,處處都是羞辱神的記號;你不是在見證神,你不是在為神花費,不是在為神盡上你的責任與義務,而是為你自己。「為自己」言外之意是為了什麼?為撒但。所以,到最終神就會說:「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」你所做的在神那兒不是善行,成惡行了,賞賜沒有了,神不紀念了,這不是一場空嗎?』(摘自《把真心交給神就能得著真理》)」

宋姊妹交通說:「從神的話中看到,神衡量人所做的一切是善是惡,不是根據人外表的好行為,也不是看人為主作了多少工、跑了多少路、受了多少苦,而是看人做這一切的目的是為了什麼。如果人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愛主、滿足主的心意,在凡事上高舉主、見證主,遵行主的旨意,那人所做的就能蒙主稱許。相反,如果人所做的一切總帶著個人的存心目的,不是為了滿足主、體貼主的心意,而是藉著跑路花費、勞苦作工來換取神的賞賜、祝福,換取天國的福氣,或是為得到名利、地位換取人的仰望、高看等,那人所做的就不能得到主的稱許,反而被主定罪為是作惡的人。這就讓我們看到,神衡量人的標準與我們人衡量人的標準的確不一樣。神鑒察人心肺腑,知道人內心的所思所想,知道哪些人是真心為神花費,哪些人是打著為主花費的旗號為自己圖謀,神對人不同的行為、表現的態度也是不一樣的,這完全體現出神的公義聖潔呀!

就像舊約時代那些法利賽人、祭司長、文士,他們走遍洋海陸地傳福音,受了很多的苦,在人看他們都很敬虔,對神也很有忠心,但他們卻被主耶穌定罪、咒詛,而且主耶穌一再揭露他們是假冒為善的人,是毒蛇的種類。主耶穌說:『他們一切所做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,所以將佩戴的經文做寬了,衣裳的繸子做長了,喜愛筵席上的首座,會堂裡的高位,又喜愛人在街市上問他安,稱呼他拉比(拉比就是夫子)。』(馬太福音23:5-7)『以賽亞指著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。如經上說:「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,心卻遠離我,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,所以拜我也是枉然。」你們是離棄神的誡命,拘守人的遺傳。』(馬可福音7:6-8)從主的話中看到,法利賽人禱告時故意站在會堂和十字路口,就連他們禁食、施捨行善都故意讓眾人看見,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高舉自己、見證自己,都是為了達到讓人高看、仰望。而且這些猶太教首領常常高舉聖經,注重給人講解聖經知識、屬靈道理,卻絲毫不高舉、見證主,不帶領信徒實行神的話、守住神的誡命,而是帶領眾人搞宗教儀式,持守一些祖宗遺傳,迷惑人、牢籠人,將信徒都控制在他們的權下,他們的所作所為根本不是在事奉神,而是在為地位、權勢作工。當主耶穌來傳道作工時,這些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為保住自己的地位、飯碗,公然背棄神的律法、誡命,編造謠言、作假見證,瘋狂定罪、陷害主耶穌,還竭力攔阻信徒跟隨主耶穌,最後勾結羅馬政府把主耶穌釘在了十字架上,觸犯了神的性情,遭到神的懲罰。從法利賽人失敗的教訓中看到,咱們雖然能吃苦耐勞,撇棄花費,作工傳道,有許多好的行為,但所做所行的出發點不是為了遵行主的道,實行真理,追求愛神、滿足神,而是為了地位、飯碗,為了自己的野心、私慾,那這樣的好行為做得再多也是徒勞,不蒙神的稱許,反而還會被神定罪、咒詛,在神眼中都是作惡的人。」

聽了宋姊妹的交通我才明白,為主勞苦作工、撇棄花費卻帶著摻雜,不是真心為神花費,並不能蒙神稱許,反而還會被神定罪。

這時,宋姊妹接著交通道:「明白了主耶穌說這話的真意,咱們可以想想自己信主這些年,雖然也撇棄花費、勞苦作工,受了不少苦,但我們撇棄花費、勞苦作工是為了愛神、滿足神嗎?真是為了體貼神的心意嗎?當我們作工講道能談出一些亮光,解決了弟兄姊妹的問題,弟兄姊妹向我們投來羨慕、敬佩的目光時,我們嘴裡雖然說一切榮耀歸於神,但心裡卻沾沾自喜,竊取神的榮耀;當傳福音建立了幾處教會時,我們不知不覺就把功勞歸到自己的頭上,並以此為資本,認為自己對主最忠心,肯定能進天國,得到主的賞賜,享受天國的福分;當臨到疾病、痛苦、患難的時候,我們還能誤解神、埋怨神,認為我們為主撇棄花費、作工講道,神應該保守、祝福,不該讓我們臨到這些事……我們為主撇棄、花費都有存心摻雜,都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,為自己圖謀,並不是為了滿足神、體貼神的心意,這不和當初的法利賽人一樣嗎?不就是外表打著滿足神的旗號,背地裡卻與神搞交易嗎?難怪主說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』」

聽了姊妹的這番交通我感到很蒙羞,想想我又何嘗不是像宋姊妹說的那樣呢。於是,我說:「宋姊妹,你說的都是實情,我信主這些年,雖然一直為主作工、撇棄花費,但心裡的確是為了向主換取天國的福氣,不是真心地愛主、滿足主啊。感謝主!我終於明白了主說這些話的真意了。」

宋姊妹高興地說:「感謝主!你能明白這都是神的帶領、開啟呀。主耶穌說:『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』(馬太福音22:37-38)還有神的話說:『……主對人的期望不是僅僅能相信、跟隨而已,而是要達到有愛,達到愛你的主、愛你的神。這裡的愛就是體貼,就是順服,就是人能為神活、為神死,為神奉獻、花費、付出所有;這裡的愛也是給神安慰,讓神得享見證、得享安息,是人對神的還報,是人的責任、義務與本分,也是人一生當遵行的道。』(摘自《神的作工、神的性情與神自己 三》)神希望我們無論做什麼事都能憑著愛神、體貼神心意的心去做,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滿足神,注重在凡事上高舉主、見證主,實行主的話,遵行主的旨意,這才合神的心意,才能蒙神的稱許。就像當我們作工有果效,弟兄姊妹高看、仰望的時候,我們應該高舉主、見證主,讓弟兄姊妹認識聖靈的作工,看到一切工作都是神自己作,把人帶到神面前,讓人對神有認識;當看到弟兄姊妹消極、軟弱的時候,我們應該體貼神的心意,憑著愛心幫助、扶持,讓他們明白神的心意,從消極中走出來;當臨到試煉、患難的時候,我們首先得順服下來尋求神的心意,揣摩神擺設這樣人事物的心意是什麼,神的要求是什麼,我們該怎樣為神站住見證……我們臨到事能這樣實行,逐步就能成為合神心意的人,所做所行也自然蒙神稱許了。就像約伯,他一生就注重實行神的話,遵行神的道,追求敬畏神遠離惡,在臨到撒但的試探時,他的家產被搶,兒女遭災,自己渾身長瘡,但約伯相信神的主宰,仍能尋求神的心意,持守對神的忠心與順服,不以口犯罪,不管神是賞賜還是剝奪,他依然稱頌耶和華的名為聖,為神站住了見證,得到了神的稱許。還有亞伯拉罕、彼得等這些得著神稱許的人,他們沒有一個像法利賽人那樣,打著事奉神的旗號搞自己的經營,而是用真心來信神、愛神、順服神,遵行神的道,走敬畏神遠離惡的路,最終得到了神的稱許。這些歷代的聖徒才是值得我們效法的對象啊。」

我激動地說:「感謝主的帶領、引導,這樣一交通我心裡亮堂多了,內心也不再迷茫了,我找到了信神正確的追求方向和目標。在以後的事奉中,我願意按神的話實行,高舉神、見證神,把弟兄姊妹帶到神的面前,凡事尋求真理,為愛神、滿足神而追求,放下自己的得福存心,不再為自己的利益圖謀,這才是我作為受造之物該有的理智。」

宋姊妹也高興地說:「感謝神!……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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