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說:「神成全人是藉著什麼達到的?是藉著他的公義性情。神的性情主要是公義、烈怒、威嚴、審判、咒詛,他成全人主要是藉著審判的方式。有些人不理解,說為什麼是藉著審判、咒詛才能成全人呢?他說『神咒詛人,人不就死了嗎?審判人,人不就被定罪了嗎?那怎麼還能被成全呢?』這是對神作工不認識的人說的話。神咒詛的是人的悖逆,審判的是人的罪,雖然說話嚴厲,不留一點情面,把人裡面的東西都揭露出來,而且藉著一些嚴厲的話語,把人裡面本質的東西給揭露出來,就藉著這樣的審判方式,使人都深刻地認識到肉體的本質,因而在神面前順服下來。人的肉體就屬於罪、屬於撒但,肉體就屬於悖逆的東西,是神刑罰的對象,所以說,要想讓人認識自己,只有神審判的話語臨到,再藉著千方百計的熬煉,神的作工才能達到果效。
從神所說的話來看神已把人的肉體定罪了,那麼這些話是不是屬於咒詛的話語?神所說的話都是揭露人的本相,藉著這樣的揭露把人審判了,人一看不能滿足神的心意,裡面懊悔、憂傷,覺得虧欠神太多,夠不上神的心意。有時聖靈在裡面管教你,這管教就出於神的審判,有時神責備你向你掩面,不搭理你,不在你身上作工,給你一個無聲的刑罰來熬煉你,神在人身上作的工作主要是顯明他的公義性情。人到最後為神作什麼見證呢?就是見證神是公義的神,他的性情就是公義,就是烈怒,也是刑罰,也是審判,見證的是神的公義性情。神是用他的審判來成全人,神愛了人,也拯救了人,但是他的愛裡包含多少東西?有審判、威嚴、烈怒、咒詛,在以往雖然神咒詛人,但他並未把人完全放在無底深坑裡,他藉著那種方式熬煉人的信心,他並沒有把人都治於死地,而是為了成全。肉體的本質就屬於撒但的東西,神說得一點不差,但神所作的事實並沒有按著他的話語去成全,他咒詛你是為讓你愛他,是為了讓你認識肉體的本質;他刑罰你是為了讓你醒悟,認識自己裡面的不足,認識到人的不堪不配。所以說,神的咒詛,神的審判,神的威嚴、烈怒,都是為了成全人。神現在所作的,在你們身上所顯明的公義性情,都是為了成全人,這就是神的愛。」

——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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