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仰家園的弟兄姊妹:

你們好!我們信主的人都知道,主耶穌為人類作了一步救贖的工作,牧師長老常常在講道中說:我們只要口裡承認,心裡相信,就必得救,如經上說:「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因為人心裡相信,就可以稱義;口裡承認,就可以得救。」(羅10:9-10)所以,我們只要承認主名,向主認罪悔改,就已經得救了,並且一次得救,永遠得救。但最近我聽到有的弟兄姊妹說:信主耶穌只是得著了主的救贖,只代表罪得赦免,並不是真正的得救。現在我們教會裡經常尋求、辯論這個問題,對什麼是真正的得救,還是沒有準確的答案,對此我也看不透,不知信仰家園的弟兄姊妹對「得救」是怎麼認識的?請給予交通、答覆。謝謝!

渴望

渴望:

平安!感謝主!你所提的這個問題很關鍵,可以說,明白「得救」方面的真理,關係到我們能否蒙拯救進天國的大事,願主帶領我們今天的交流分享。什麼是得救?一次得救代表永遠得救嗎?到底什麼是真正的得救?接下來我們就從幾方面來探討一下,互相取長補短。

律法時代「得救」的真意

首先,我們來看舊約聖經裡對「得救」是怎麼定義的。「凡求告耶和華名的就必得救……」(珥2:32)「求你扶持我,我便得救,時常看重你的律例。」(詩119:117)從這幾處經文中看到,律法時代所說的得救,是指求告耶和華神的名,遵守神頒布的律法誡命說的。我們結合神在律法時代的作工與作工達到的果效來看,就能更加明白律法時代所說的「得救」的實際所指了。我們都知道,起初亞當夏娃在伊甸園的時候,沒有敗壞、沒有爭鬥,那時地上充滿了和諧,他們活在神的看顧保守之下,幸福地生活。自從亞當夏娃違背神的吩咐,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人就有了罪,亞當夏娃被趕出伊甸園,地上開始滿了強暴,該隱因嫉妒把自己的兄弟亞伯殺了,他還不知道這是犯罪。後來人類越來越敗壞,互相殘殺,邪惡淫亂到了頂峰,神就用洪水毀滅了那個敗壞的人類,只留下挪亞一家八口,因挪亞順服神,敬拜神,在耶和華神前蒙恩。人類得以生存繼續發展。到了羅得的那個年代,人類邪惡敗壞,拜偶像拜邪靈,凶殺搶奪、淫亂成性,神降下天火把所多瑪、蛾摩拉兩座罪惡大城毀滅了,只留下羅得和他的兩個女兒剩存下來。如果人類還繼續這樣下去又要遭到神的毀滅,歸於無有。於是,耶和華神為了拯救人類,開始了律法時代的工作,頒布律法誡命來約束人的行為,帶領人類在地上正常的生活,人若遵守神的律法就得到神的祝福,違背律法就要遭到相應的懲罰。以色列人因著耶和華神所定的律法與誡命,逐步產生了敬畏神的心,因遵守耶和華神頒布的律法誡命,而得到了神的看顧保守。那時的人若犯了罪還可以通過獻燔祭為自己贖罪,這樣人就能因著贖罪祭而免去死亡,這就是律法時代「得救」的真正含義。在律法時代,以色列民因著求告耶和華神,遵守律法誡命就得救了,但這並不能代表他們永遠得救。

恩典時代的「得救」又是指什麼說的

到了律法時代後期,那時的人雖知道耶和華神對人的要求,但因著人類被撒但敗壞越來越深,人都活在了罪中,逐漸守不住律法,就獻劣祭,拿瞎眼的、瘸腿的作為祭物獻給神來為自己贖罪,這就面臨被律法定罪遭到懲罰、處死的危險。神就根據敗壞人類的需要親自道成肉身來作工,就是我們的救主耶穌來到地上作了救贖工作,擔當了人類的贖罪祭,使人的罪得到了赦免,把人從律法之下拯救了出來,免去了律法的定罪。這樣人才有資格來到神的面前向神禱告,與神相交,享受主賜給人豐富的恩典與真理,不會再因著犯罪被律法定罪而死,這就是恩典時代「得救」的真意。也就是聖經記載的:「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,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,就必得救。」(羅10:9)這句話的真正含義。

一次得救能代表永遠得救嗎?

很多信主的弟兄姊妹都認為,只要信主就得救了,並且一次得救就代表永遠得救,等主再來時就可以直接被提進天國與主同赴筵席。我們信了主耶穌,只要認罪悔改,罪就能得到赦免,這是事實,但主耶穌只是赦免了人的罪,並沒有赦免人的犯罪本性和撒但性情,人的撒但本性仍然存在,人還都活在犯罪認罪的惡性循環中,過著犯罪認罪的生活,無法擺脫犯罪本性的捆綁與轄制,還沒有從撒但的權下逃脫出來。就如:我們還能常常說謊欺騙神,還能憑著撒但的處世哲學「人不為己,天誅地滅」活著;人與人之間互相利用,為了名譽、地位、個人利益,你爭我奪,互相廝殺;變得自私、狂妄、詭詐,完全失去了正常人性的良心理智;臨到天災人禍和逼迫患難,還能誤解神、埋怨神,甚至背叛神;信主多年還能受得福存心支配,在作工花費的同時卻在與神搞交易,勞苦作工是為了得冠冕、得到天堂的福氣等等。因著我們不能遵守主的誡命,也實行不出主的話,更沒有一點敬畏神的心,都活在罪中痛苦不堪,就如經上記載的:「我也知道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」(羅7:18)從中看到我們信主只是達到罪得赦免,但犯罪的本性始終沒有得到解決,還是身不由己地犯罪,這樣的人是蒙拯救的人嗎?主耶穌曾說: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;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,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。」(約8:34-35)我們現在還在不斷地犯罪,那就是屬於罪的奴僕,若我們的罪根不除掉,就不是真正的得救。

真正的「得救」是指什麼說的

我們來看一下,進天國的人要達到什麼標準,啟示錄中預言說:「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,他們是沒有瑕疵的。」(啟14:5)這就告訴我們,最終進入神國度的人都是罪得潔淨的誠實人,而我們還能說謊搞欺騙,還能常常犯罪,又怎麼可能因一次得救而永遠得救呢?將來又怎麼能進入神的國呢?那麼,我們怎樣才能達到蒙拯救,真正的得救是指什麼說的呢?

聖經金句.jpg 經上說:「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,必能得著所預備、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。」(彼前1:5)「因為時候到了,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。」(彼前4:17)主耶穌也曾預言:「我還有好些事要告訴你們,但你們現在擔當不了(或作:不能領會)。只等真理的聖靈來了,他要引導你們明白(原文作:進入)一切的真理……」(約16:12-13)從這些經文中看到,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人,還要接受末世顯現的救恩,也就是末世主來要發表潔淨、拯救人類的一切真理,作審判從神家起首的工作,徹底解決人的撒但性情,使人脫離罪惡達到蒙拯救最終被神得著。這樣我們才能不再與神搞交易,不再為了得福、得恩典而信主,而是為了盡受造之物的本分來敬拜神,為追求得真理、得生命而信神,那時我們的看事觀點、人生觀、價值觀就達到與神相合,性情得到變化,成為順服神、敬畏神、愛神的人。這樣的人才是真正的得救了,就是啟示錄裡說的:「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!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,也能從門進城。」(啟22:14)可見,我們只有經歷神末世的審判潔淨,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,生命性情得著潔淨變化了,不再被撒但敗壞性情捆綁轄制,能實行真理,順服神、敬畏神,不再犯罪抵擋神了,這才是真正得救了,這樣的人才能有資格進入神的國度,得著神的應許祝福。

以上對什麼是真正得救的交通,不知能否給你帶來一些幫助,如果你還有什麼問題歡迎來信溝通,我們共同尋求真理解決。願神祝福你!

一切榮耀歸給神!

信仰家園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尋求真理
    全站熱搜

    蒙恩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